关于编报2019年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
为提高2019年学校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对预算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及执行,早做预算,科学论证,狠抓落实,建立高效、及时的工作协调机制,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现将编制原则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预算编报原则
1.2019年预算编制方法及程序严格执行《武汉商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武商院〔2016〕79号)。
2.按照“近详远略”原则,做好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在详细报送2019年校内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预计、编制2020年及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滚动预算要做到重大收支项目不遗漏。涉及跨年度项目,需分年度编报滚动预算。
3.有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经费,在相应经费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立项,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汇总编报,归口管理相关规定参照《武汉商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武商院〔2016〕79号)。
4、各部门已在归口管理部门编报的预算项目在本部门预算中不重复编报。各部门编制的无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预算直接向财务处报送。
5.各部门上报预算,必须经过充分酝酿。建设项目及增长比较大的项目经费须经过科学论证,归口管理项目由归口职能部门制定相关论证程序。建设项目论证必须有校外专家的意见。
6.采购、维修、建设项目以及增长超过1万元的业务类项目需按照《武汉商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的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7.各院部除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相应项目支出外,主要编报本院部一次性或专项预算项目,其它日常支出由财务处代编。
8.对于已完成论证及立项审批手续的2019年度采购类项目,在2018年度可以通过F类指标提前完成政府采购。
二、编报2019年度预算填报资料
1.所有部门都需填报《2019年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表》和《外聘人员信息表》。
2.除日常费用以外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分项目提交《武汉商学院预算项目审批表》、《项目论证意见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预算编制内容和项目参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名称查询库》。
三、预算编制说明
1.《2019年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表》每个部门填制1张,已在归口职能部门编报的项目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汇总填入此表,资金使用部门不在此表中重复填列。
2.《项目论证意见书》中项目类别和项目属性请在相应序号上打勾。
3.《武汉商学院预算项目审批表》需按相应经费管理权限签署意见。(有归口管理的项目遵循相应职能管理部门的立项要求)。
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年度绩效目标阐述应比项目总目标具体明确细化;年度绩效指标分一级和二级指标,二级指标至少选3个以上填写。
5、需要列明政府采购金额的项目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基础信息填报
学校预算基础信息填报主要涉及两个部门。
1.组织人事部需填报信息:
《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方案审批表》;
《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武汉商学院事业编制的批复》;
《2018年9月明细到个人工资明细标准》(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职务职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交通补贴、物业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失业、工伤等);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社会保障等计提基数、比例及文件依据》;
《2018年晋升职务职称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调入调出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新招人员工资明细表、身份证复印件》;
《市编委下达的人员编制使用通知》及所附《在编人员基本情况表》;
《离休人员离休费变动情况表》;
2.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需填报信息:
《固定资产(交通工具类)明细表》;
《固定资产(土地房屋类)明细表》。
五、时间要求
各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签字盖章预算填报资料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范丽丽邮箱。
编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联系。
联系人:范丽丽 84791372 348972847@qq.com
财务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