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报销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09作者:浏览次数:554

关于公务报销制度的通知
 
2010223日,市财政局局长张福来在市财政预算批复下达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向个人银行卡划款管理,除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劳务性收入、丧葬抚恤费、暂扣款退款等款项外,不允许将由公务卡结算和授权支付转账方式的公务支出支付到个人银行卡账户,特殊情况需要将款项划转到经办人的个人银行卡,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严格控制授权支付比例额度,坚决杜绝单位违规乱发津补贴和奖金等问题。如有违规,一经查实,除要求退回有关资金外,还将按违规金额直接核减该单位授权支付额度。
根据市财政局局长讲话精神,我院将严格执行财政报销制度,加强现金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凡应由公务卡结算和授权支付转账方式的公务支出而支付到个人银行卡账户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要将款项划转到经办人的个人银行卡,必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财务处
201038